红梅
·王十朋
似桃非桃杏非杏,独与江梅相早晚。
天姿约略带春酲,便觉花容太柔婉。
霞觞潋艳玉妃醉,应误刘郎来阆苑。
会须参作比红诗,莫学墙头等闲见。
译文
桃李不要嫉妒凛冬绽放的红梅,花与花开放的姿态原来就不同。
经历了风雪,身上还有雪的痕迹。虽然是红梅,色彩却不是十分红艳。
注释
- 莫:不要。
- 元:通“原” , 原本。
赏析
这首诗写出了红梅独特的姿态和个性。
诗的起笔手法就与众不同。诗人并不急于点题,而是把所要写的红梅置之一边,先请桃李登场。这样做的用意是很明白的,孤立地描写红梅,读者不易领会,必须有参照物。请出桃李作参照,桃红李白,尽人皆知。桃李既有妒梅之心,说明红梅兼有桃的“红”和李的“白”,实则不红也不白,而是在红白之间。这样一来,虽未言及红梅,而红梅已在句中了。
劝告“桃李莫相妒”,得有充足的根据。这一点诗人已经成竹在胸,深思熟虑了。第二句就用哲理来说服。“夭资元不同”,事物千差万别,各有各的特性,这就是所谓的“夭资”。红梅就是红梅,既不同于桃,也不同于李,互不相干,有什么可妒忌的呢。这句从容道来,仍不让红梅亮相。
后二句是诗的重心所在,是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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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十朋(一一一二~一一七一),字龟龄,号梅溪,温州乐清(今属浙江)人。高宗绍兴二十七年(一一五七)进士。初添差绍兴府佥判,三十年,除秘书省校书郎,寻兼建王府小学教授。三十一年,迁著作佐郎、大宗正丞,得请主管台州崇道观。孝宗即位,除司封员外郎兼国史院编修官,累迁国子司业、起居舍人,改兼侍讲、侍御史。隆兴二年(一一六四),知饶州。乾道元年(一一六五),知夔州。三年,知湖州。四年,知泉州。七年,除太子詹事,以龙图阁学士致仕。七月卒,年六十。谥忠文。有《梅溪前后集》及奏议等五十四卷。事见本集附录《龙图阁学士王公墓志铭》,《宋史》卷三八七有传。 王十朋诗,以明正统刘谦刊《梅溪先生文集》(即《四部丛刊》影印本)为底本,此本刊印粗陋,但后来各刊本均出此本。校以影印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简称四库本),并参校清雍正唐传鉎重编《宋王忠文公全集》五十卷本(简称雍正本)和光绪重刊本(简称光绪本)。新辑集外诗另编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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