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仲文和诗用齐山韵以酬

·王十朋

蜀山同我上崔嵬,峡水相随共载回。

秋月迎人霅川去,义风吹客浙江来。

山游未尽无穷力,酒兴应嫌有限杯。

准拟吴中作重九,菊花休道不须开。

作者

王十朋

王十朋(一一一二~一一七一),字龟龄,号梅溪,温州乐清(今属浙江)人。高宗绍兴二十七年(一一五七)进士。初添差绍兴府佥判,三十年,除秘书省校书郎,寻兼建王府小学教授。三十一年,迁著作佐郎、大宗正丞,得请主管台州崇道观。孝宗即位,除司封员外郎兼国史院编修官,累迁国子司业、起居舍人,改兼侍讲、侍御史。隆兴二年(一一六四),知饶州。乾道元年(一一六五),知夔州。三年,知湖州。四年,知泉州。七年,除太子詹事,以龙图阁学士致仕。七月卒,年六十。谥忠文。有《梅溪前后集》及奏议等五十四卷。事见本集附录《龙图阁学士王公墓志铭》,《宋史》卷三八七有传。 王十朋诗,以明正统刘谦刊《梅溪先生文集》(即《四部丛刊》影印本)为底本,此本刊印粗陋,但后来各刊本均出此本。校以影印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简称四库本),并参校清雍正唐传鉎重编《宋王忠文公全集》五十卷本(简称雍正本)和光绪重刊本(简称光绪本)。新辑集外诗另编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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