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出金门寻王侍御不遇咏壁上鹦鹉

·李白

落羽辞金殿,孤鸣咤绣衣。

能言终见弃,还向陇西飞。

译文

落羽的凤凰不如鸡,离开了金銮殿,只好扇动锦衣孤寂哀鸣。

枪打出头鸟,谁叫你那么喜欢提意见?那么会说话?那么会作诗?让笨嘴鸟儿妒忌,现如今只好飞回陇西的故林了。

注释

  1. 1此诗作于唐玄宗天宝三年(公元744年),诗题一作《敕放归山,留别陆髓御不遇,咏鹦鹉》。金门,汉代宫门名,又名金马门;侍御,侍御史.官名,唐为御史台成员。王侍御、陆侍御,名字不详;鹦鹉,鸟名。种类甚多,羽毛色彩美丽。舌肉质而柔软,经反复训练,能模仿人舀的声音。
  2. 2落羽,羽毛脱落。金殿,金銮殿。唐宫殿名。
  3. 3绣衣,御的代称。《汉书》:“王贺为武帝绣衣御史。”
  4. 4陇西,古地区名。菠指陇山以西地区。约当今甘肃六盘山以西、黄河以东一带。张华《禽经注》:鹦鹉,出陇西,能言鸟也。李白祖籍也在陇西。西:一作山。

创作背景

唐玄宗天宝三年(公元744年),李白被变相地放逐出京,也就是他自己所说的“勃赐归山”。这首诗就作于他离开长安之前,即“初出金门”时,去寻访王侍御史,不遇,看到他壁上碱的鹦鹉,便借咏画,抒写自己遭受谗言,而被迫离开京城的苦闷和怨愤心情。

赏析

四旬诗既是咏画中鹦鹉,又是写诗人自己。前两句说,鹦鹉羽毛脱落,离开了金殿,独自依托在侍御家的墙壁上哀鸣,实际上是在写自己遭受挫折,从翰林院失意归来,形单影只,前来向侍御史倾诉衷肠。后两句说,鹦鹉能模仿人说话,终究要被遗弃,最后还得飞向陇西出生之地,实际上也是在说,冉己敢于陈述意见,终究见弃于唐明皇,只好回到自己的故乡去了。题画与言情,两相啮合,取譬精巧,可见诗人高超的艺术造诣。

诗人用鹦鹉的能言喻指自己的才华,既然自己不为朝廷所用,那就只有回归故里了。古时陇西盛产鹦鹉,而陇西正是李白郡望所在,因而诗人对鹦鹉有同病相怜之感。诗中以“陇西”与“金殿”对举,其失落之感尤为强烈。

而这只鹦鹉不是一般的鹦鹉,是从金殿里来的,金殿里的鹦鹉来到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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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白

李白,字太白,陇西成纪人,凉武昭王暠九世孙。或曰山东人,或曰蜀人。白少有逸才,志气宏放,飘然有超世之心。初隐岷山,益州长史苏颋见而异之曰:“是子天才英特,可比相如。”天宝初,至长安,往见贺知章。知章见其文,叹曰:“子谪仙人也。”言于明皇,召见金銮殿,奏颂一篇。帝赐食,亲为调羹。有诏供奉翰林,白犹与酒徒饮于巿。帝坐沉香亭子,意有所感,欲得白为乐章,召入,而白已醉。左右以水颒面,稍解,援笔成文,婉丽精切。帝爱其才,数宴见。白常侍帝,醉,使高力士脱鞾。力士素贵,耻之,摘其诗以激杨贵妃。帝欲官白,妃輙沮止。白自知不为亲近所容,恳求还山。帝赐金放还,乃浪迹江湖,终日沈饮。永王璘都督江陵,辟为僚佐。璘谋乱,兵败,白坐长流夜郎,会赦得还。族人阳冰为当涂令,白往依之。代宗立,以左拾遗召,而白已卒。文宗时,诏以白歌诗、裴旻劒舞、张旭草书为三绝云。集三十卷,今编诗二十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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