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草道衣赞

·刘一止

何草不黄,谁其纺绩。

持以售人,得不偿力。

居士少贱,组丽是饰。

力贫作奢,终愧于色。

居士老愚,山泽放逸。

下泽有车,登山着屐。

被此草衣,相羊自适。

倦鹄依林,野麋卧石。

维此草黄,不失士职。

不以本然,随彼染习。

戒哉居士,服之无斁。

余年几何,以永厥德。

作者

刘一止

刘一止(一○八○~一一六一),字行简,号太简居士,湖州归安(今浙江湖州)人。徽宗宣和三年(一一二一)进士。监秀州都酒务,迁越州教授。高宗建炎四年(一一三○),详定一司敕令所删定官。绍兴间,历秘书省校书郎,监察御史,起居郎,以言事罢,主管台州崇道观。起知袁州,改浙东路提点刑狱。召为中书舍人兼侍讲,迁给事中,又以言事罢,提举江州太平观。一止以忤秦桧,两次奉祠,秦桧死,以敷文阁直学士致仕。绍兴三十年十二月卒,年八十二(此据《行状》,《宋史》本传作八十三)。有《苕溪集》五十五卷传世。事见《苕溪集》卷五四《阁学刘公行状》,《宋史》卷三七八有传。 刘一止诗,以清拥万堂《苕溪集》(藏北京图书馆)为底本,校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简称四库本)、清朱祖谋跋本(简称朱本)、《两宋名贤小集》(简称小集)。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

相关篇目

同为 刘一止 或同一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