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酒十章 四

·元稹

有酒有酒兮黯兮溟,仰天大呼兮。

天漫漫兮高兮青,高兮漫兮吾孰知天否与灵。

取人之仰者,无乃在乎昭昭乎曰与夫日星。

何三光之并照兮,奄云雨之冥冥。

幽妖倏忽兮水怪族形,鼋鼍岸走兮海若斗鲸。

河溃溃兮愈浊,济翻翻兮不宁。

蛇喷云而出穴,虎啸风兮屡鸣。

污高巢而凤去兮,溺厚地而芝兰以之不生。

葵心倾兮何向,松影直而孰明。

人惧愁兮戴荣,天寂默兮无声。

呜呼!天在云之上兮,人在云之下兮。

又安能决云而上征,呜呼。

既上征之不可兮,我奈何兮杯复倾。

作者

元稹

元稹,字微之,河南河内人。幼孤,母郑贤而文,亲授书传,举明经书判入等,补校书郎。元和初,应制策第一,除左拾遗,历监察御史。坐事贬江陵士曹参军,徙通州司马。自虢州长史征为膳部员外郎,拜祠部郎中、知制诰。召入翰林为中书舍人、承旨学士,进工部侍郎同平章事。未几罢相,出为同州刺史,改越州刺史,兼御史大夫、浙东观察使。太和初,入为尚书左丞、检校户部尚书,兼鄂州刺史、武昌军节度使。年五十三卒,赠尚书右仆射。稹自少与白居易倡和,当时言诗者称元白,号为元和体。其集与居易同名长庆,今编诗二十八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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