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府古题序 捉捕歌

·元稹

捉捕复捉捕,莫捉狐与兔。

狐兔藏窟穴,豺狼妨道路。

道路非不妨,最忧蝼蚁聚。

豺狼不陷穽,蝼蚁潜幽蠹。

切切主人窗,主人轻细故。

延缘蚀𣡵栌,渐入栋梁柱。

梁栋尽空虚,攻穿痕不露。

主人坦然意,昼夜安寝寤。

网罗布参差,鹰犬走回互。

尽力穷窟穴,无心自还顾。

客来歌捉捕,歌竟泪如雨。

岂是惜狐兔,畏君先后误。

愿君埽梁栋,莫遣蝼蚁附。

次及清道涂,尽灭豺狼步。

主人堂上坐,行客门前度。

然后巡野田,遍张畋猎具。

外无枭獍援,内有熊罴驱。

狡兔掘荒榛,妖狐熏古墓。

用力不足多,得禽自无数。

畏君听未详,听客有明喻。

虮虱谁不轻,鲸鲵谁不恶。

在海尚幽遐,在怀交秽汚。

歌此劝主人,主人那不悟。

不悟还更歌,谁能恐违忤。

作者

元稹

元稹,字微之,河南河内人。幼孤,母郑贤而文,亲授书传,举明经书判入等,补校书郎。元和初,应制策第一,除左拾遗,历监察御史。坐事贬江陵士曹参军,徙通州司马。自虢州长史征为膳部员外郎,拜祠部郎中、知制诰。召入翰林为中书舍人、承旨学士,进工部侍郎同平章事。未几罢相,出为同州刺史,改越州刺史,兼御史大夫、浙东观察使。太和初,入为尚书左丞、检校户部尚书,兼鄂州刺史、武昌军节度使。年五十三卒,赠尚书右仆射。稹自少与白居易倡和,当时言诗者称元白,号为元和体。其集与居易同名长庆,今编诗二十八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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