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舍

·元稹

楚俗不理居,居人尽茅舍。

茅苫竹梁栋,茅疏竹仍罅。

边缘堤岸斜,诘屈檐楹亚。

篱落不蔽肩,街衢不容驾。

南风五月盛,时雨不来下。

竹蠹茅亦干,迎风自焚灺。

防虞集邻里,巡警劳昼夜。

遗烬一星然,连延祸相嫁。

号呼邻谷帛,奔走伐桑柘。

旧架已新焚,新茅又初架。

前日洪州牧,念此常嗟讶。

牧民未及久,郡邑纷如化。

峻邸俨相望,飞甍远相跨。

旗亭红粉泥,佛庙青鸳瓦。

斯事才未终,斯人久云谢。

有客自洪来,洪民至今藉。

惜其心太亟,作役无容暇。

台观亦已多,工徒稍冤咤。

我欲他郡长,三时务耕稼。

农收次邑居,先室后台榭。

启闭既及期,公私亦相借。

度材无强略,庀役有定价。

不使及僭差,粗得御寒夏。

火至殊陈郑,人安极嵩华。

谁能继此名,名流袭兰麝。

五袴有前闻,斯言我非诈。

作者

元稹

元稹,字微之,河南河内人。幼孤,母郑贤而文,亲授书传,举明经书判入等,补校书郎。元和初,应制策第一,除左拾遗,历监察御史。坐事贬江陵士曹参军,徙通州司马。自虢州长史征为膳部员外郎,拜祠部郎中、知制诰。召入翰林为中书舍人、承旨学士,进工部侍郎同平章事。未几罢相,出为同州刺史,改越州刺史,兼御史大夫、浙东观察使。太和初,入为尚书左丞、检校户部尚书,兼鄂州刺史、武昌军节度使。年五十三卒,赠尚书右仆射。稹自少与白居易倡和,当时言诗者称元白,号为元和体。其集与居易同名长庆,今编诗二十八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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