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神

·元稹

楚俗不事事,巫风事妖神。

事妖结妖社,不问疏与亲。

年年十月暮,珠稻欲垂新。

家家不歛获,赛妖无富贫。

杀牛贳官酒,椎鼓集顽民。

喧阗里闾隘,凶酗日夜频。

岁暮雪霜至,稻珠随陇湮。

吏来官税迫,求质倍称缗。

贫者日消铄,富亦无仓囷。

不谓事神苦,自言诚不真。

岳阳贤刺史,念此为俗屯。

未可一朝去,俾之为等伦。

粗许存习俗,不得呼党人。

但许一日泽,不得月与旬。

吾闻国侨理,三年名乃振。

巫风燎原久,未必怜徙薪。

我来歌此事,非独歌政仁。

此事四邻有,亦欲闻四邻。

作者

元稹

元稹,字微之,河南河内人。幼孤,母郑贤而文,亲授书传,举明经书判入等,补校书郎。元和初,应制策第一,除左拾遗,历监察御史。坐事贬江陵士曹参军,徙通州司马。自虢州长史征为膳部员外郎,拜祠部郎中、知制诰。召入翰林为中书舍人、承旨学士,进工部侍郎同平章事。未几罢相,出为同州刺史,改越州刺史,兼御史大夫、浙东观察使。太和初,入为尚书左丞、检校户部尚书,兼鄂州刺史、武昌军节度使。年五十三卒,赠尚书右仆射。稹自少与白居易倡和,当时言诗者称元白,号为元和体。其集与居易同名长庆,今编诗二十八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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