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园二首 其二

·陆游

梦断香消四十年,沈园柳老不吹绵。

此身行作稽山土,犹吊遗踪一泫然。

译文

离她香消玉殒已过去四十多年,沈园柳树也老得不能吐絮吹绵。

我眼看着要化作会稽山中的一抔黄土,仍然来此凭吊遗踪而泪落潸然。

注释

  1. 1“梦断”句:作者在禹迹寺遇到唐琬是在高宗绍兴二十五年(1155年),其后不久,唐琬郁郁而死。作此诗时距那次会面四十四年,这里的“四十”是举其成数。香消,指唐琬亡故。
  2. 2不吹绵:不能吐絮吹绵。
  3. 3行:即将。
  4. 4稽(jī)山:即会稽山,在今浙江绍兴东南。
  5. 5吊:凭吊。
  6. 6泫(xuàn)然:流泪貌。

赏析

本诗是组诗中的第二首,写诗人对爱情的坚贞不渝。

首句感叹唐氏溘然长逝已四十年了。古来往往以“香销玉殒”喻女子之亡,“梦断香消”即指唐氏之死。陆游于八十四岁即临终前一年所作悼念唐氏的《春游》亦云:“也信美人终作土,不堪幽梦太匆匆。”唐氏实际已死四十四年,此“四十年”取其整数。这一句充满了刻骨铭心之真情。

次句既是写沈园即日之景:柳树已老,不再飞绵;也是一种借以自喻的比兴:诗人六十八岁时来沈园已自称“河阳愁鬓怯新霜”(《禹迹寺南有沈氏小园四十年前尝题小阕壁间偶复一到而园已易主刻小阕于石读之怅然》),此时年逾古稀,正如园中老树,已无所作为,对个人生活更无追求。“此身行作稽山土”,则是对“柳老”内涵的进一步说明。“美人终作土”,自己亦将埋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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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陆游

陆游(一一二五~一二○九),字务观,越州山阴(今浙江绍兴)人。宰子。年十二能诗文,以荫补登仕郎。高宗绍兴二十三年(一一五三)两浙转运司锁厅试第一,以秦桧孙埙居其次,抑置为末。明年礼部试,主司复置前列,为桧黜落。桧死,二十八年始为福州宁德主簿(清乾隆《宁德县志》卷三)。三十年,力除敕令所删定官(《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八五)。三十一年,迁大理寺司直(同上书卷一九一)兼宗正簿。孝宗即位,迁枢密院编修官兼编类圣政所检讨官,赐进士出身(《宋会要辑稿》选举九之一九)。因论龙大渊、曾觌招权植党,出通判建康府,乾道元年(一一六五),改通判隆兴府,以交结台谏,鼓唱是非,力说张浚用兵论罢。六年,起通判夔州(《渭南文集》卷四三《入蜀记》)。八年,应王炎辟,为四川宗抚使干办公事。其后曾摄通判蜀州,知嘉州、荣州。淳熙二年(一一七五),范成大帅蜀,为成都路安抚司参议官(《渭南文集》卷一四《范待制诗集序》)。三年,被劾摄知嘉州时燕饮颓放,罢职奉祠,因自号放翁。五年,提举福建路常平茶监(《省斋文稿》卷七《送陆务观赴七闽提举常平茶事》)。六年,改提举江南西路(《渭南文集》卷一八《抚州广寿禅院经藏记》)。以奏发粟赈济灾民,被劾奉祠。十三年,起知严州(淳熙《严州图经》卷一)。十五年,召除军器少监。光宗即位,迁礼部郎中兼实录院检讨官,未几,复被劾免(《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二之五四)。宁宗嘉泰二年(一二○二),诏同修国史,实录院同修撰,兼秘书监(《南宋馆阁续录》卷九)。三年,致仕。开禧三年(一二○七),进爵渭南县伯。嘉定二年卒,年八十五。陆游是著名爱国诗人,毕生主张抗金,收复失地,著作繁富,有《渭南文集》五十卷,《剑南诗稿》八十五卷等。《宋史》卷三九五有传。 陆游诗,以明末毛晋汲古阁刊挖改重印本为底本为底本。校以汲古阁初印本(简称初印本),宋严州刻残本(简称严州本,藏北京图书馆)、宋刻残本(简称残宋本,藏北京图书馆)、明刘景寅由《瀛奎律髓》抄出的《别集》(简称别集本)、明弘治刊《涧谷精选陆放翁诗集·前集》(简称涧谷本)及《须溪精选陆放翁诗集·后集》(简称须溪本)等,并参校钱仲联《剑南诗稿校注》(简称钱校)。底本所附《放翁逸稿》、《逸稿续添》编为第八十六、八十七卷。辑自《剑南诗稿》之外的诗,经营为第八十八卷,凡出自《渭南文集》者,以明弘治十五年锡山华珵铜活字印本为底本,校以《四库全书》本(简称四库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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