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吴佥判之官濠州

·魏杞

举觞属明月,送君江上舟。

王事知有程,翩然不可留。

濠梁古佳郡,观鱼记庄周。

年来边徼清,桑麻被田畴。

有诏蠲民租,拊摸頼郡侯。

乐入芙蓉幕,君其赞嘉猷。

佥曹簿领余,拄颊兴未休。

淮山千万叠,丐君回青眸。

才命各有时,行止非人谋。

主公方拔士,入奉甘泉游。

作者

魏杞

魏杞(一一二○~一一八三),字南夫,鄞县(今浙江宁波)人。高宗绍兴十二年(一一四二)进士。三十年,知泾县(《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八七)。三十二年,召为太府寺丞(《宋会要辑稿》选举二○之一六)。孝宗隆兴二年(一一六四),以宗正少卿假礼部尚书使金(《宝庆四明志》卷九)。乾道二年(一一六六),除起居舍人,累迁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枢密使(《宋史》卷三三《孝宗纪》)。三年,罢,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六年,起知平江府,被劾夺职。淳熙十年卒(《魏文节遗书》附录《魏丞相行状》),谥文节。有《山房集》三十卷、《三苏言行编》(《延祐四明志》卷五),皆佚。《宋史》卷三八五有传。今录诗七首。

相关篇目

同为 魏杞 或同一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