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师自通州访我于仪真因携之至长芦留语数日及其归也作诗以送之

·仲并

通州瞿昙师,多于雁鹜行。

吾常爱志僧,谓之一凤凰。

不见十五载,访我大江傍。

留之固未遣,载以荆州航。

相从三日游,山晚松风长。

尔我岂其梦,嗒然尧桀忘。

凌晨洗一钵,束衣还故乡。

为子植梧桐,何时复来翔。

作者

仲并

仲并,字弥性,江都(今江苏扬州)人。高宗绍兴二年(一一三二)进士,调平江府学教授。五年通判湖州。七年,以张浚荐召至阙,为秦桧所阻,出通判镇江府。十六年,为言者所劾,降二官(《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五五),自是闲退二十年。孝宗隆兴元年(一一六三),擢光禄丞,晚知蕲州。有《浮山集》十六卷(《宋史·艺文志》),已佚。清四库馆臣据《永乐大典》辑为十卷。事见《周文忠公集》卷五四《仲并文集序》,《宋史翼》卷二八有传。 仲并诗,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浮山集》为底本。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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