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音歌 其二

·陈与义

金章笑鹑衣,玉堂陋茅茨。

石火不须臾,白驹隙中驰。

丝鬓那可避,会当来如期。

竹固不如肉,飞觞莫辞速。

匏竹且勿喧,听我歌此曲。

土花玩四时,未觉有荣辱。

革木要一声,好异乖人情。

木公不可待,且复举吾觥。

作者

陈与义

陈与义(一○九○~一一三八),字去非,号简斋,洛阳(今属河南)人。徽宗政和三年(一一一三)登上舍甲科,授开德府教授。宣和四年(一一二二)擢太学博士、著作佐郎(《容斋四笔》卷一四)。谪监陈留酒税。南渡后,避乱襄汉湖湘。高宗建炎四年(一一三○),召为兵部员外郎。绍兴元年(一一三一)迁中书舍人,兼掌内制。拜吏部侍郎,改礼部。四年,出知湖州。五年,召为给事中(宋《嘉泰吴兴志》卷一四)。以病告,提举江州太平观。复为中书舍人。六年,拜翰林学士、知制诰。七年,为参知政事。八年,以资政殿学士知湖州,因病,提举临安府洞霄宫。卒,年四十九(《紫微集》卷三五《陈公资政墓志铭》)。有《简斋集》三十卷、《无住词》一卷传世。《宋史》卷四四五有传。 陈与义诗,以元刻《增广笺注简斋诗集》(此本为瞿氏铁琴铜剑楼旧藏,《四部丛刊》据以影印,旧说宋刻,藏北京图书馆)及元抄《简斋外集》为底本。校以日本翻刻明嘉靖朝鲜本《须溪先生评点简斋诗集》(简称须溪本,藏北京大学图书馆)及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简斋集》(简称四库本)等。编为三十一卷。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

相关篇目

同为 陈与义 或同一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