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沙门弘景道俊玄奘还荆州应制

·李乂

初日承归旨,秋风起赠言。

汉珠留道味,江璧返真源。

地出南关远,天回北斗尊。

宁知一柱观,却启四禅门。

作者

李乂

李乂,字尚真,赵州房子人。年十二,工属文,第进士,茂才异等,调万年尉。长安中,擢监察御史,迁中书舍人,修文馆学士。睿宗朝,进吏部侍郎,改黄门侍郎,中山郡公。开元初,转紫微侍郎,未几,除刑部尚书,卒,年六十八。居官沈正方雅,识治体,时称有宰相器,与兄尚一、尚贞,俱以文章见称,有《李氏花萼集》。乂与苏颋对掌纶诰,明皇比之味道与峤,并称苏李。今编诗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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