蓦山溪·清都绛阕

·张孝祥

清都绛阕,我自经行惯。

璧月带珠星,引钧天、笙箫不断。

宝簪瑶佩,玉立拱清班。

天一笑,物皆春,结得清虚伴。

还丹九转。

凡骨亲曾换。

携剑到人间,偶相逢、依然青眼。

狂歌醉舞,心事有谁知,明月下,好风前,相对纶巾岸。

作者

张孝祥

张孝祥(一一三二~一一七○),字安国,号于湖居士,历阳乌江(今安徽和县东北)人。高宗绍兴二十四年(一一五四)进士第一。方第,即上疏言岳飞冤狱,忤秦桧,授签书镇东军节度判官。桧死,召为秘书省正字,累迁起居舍人、权中书舍人,为御史中丞汪彻劾罢。寻起知抚州。孝宗即位,知平江府。召为中书舍人,迁直学士院兼都督府参赞军事。领建康留守。力赞张浚主战,为宰相汤思退所忌,以张浚党落职。思退罢,起知静江府兼广南西路经略安抚使,复以言者罢。俄起知潭州,权荆湖南路提点刑狱,迁知荆南、荆湖北路安抚使。乾道五年(一一六九),因疾力请归养侍亲,以显谟阁直学士致仕。六年,卒。年三十九。有《于湖集》四十卷。事见本集附录《宣城张氏信谱传》,《宋史》卷三八九有传。 张孝祥诗,以《四部丛刊》影印慈溪李氏藏宋刊《于湖居士文集》(其中诗十一卷)为底本。校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简称四库本)、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两宋名贤小集》(简称小集)。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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