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玉案·三年枕上吴中路

·苏轼

三年枕上吴中路。

遣黄耳、随君去。

若到松江呼小渡。

莫惊鸥鹭,四桥尽是,老子经行处。

辋川图上看春暮。

常记高人右丞句。

作个归期天已许。

春衫犹是,小蛮针线,曾湿西湖雨。

译文

三年间我的梦魂时时飞向吴中故园路。我送只传信的黄犬,随你返回故土。若到松江呼唤小舟摆渡,切莫惊吓了鸥鸟白鹭。吴中四桥的河湾渡口,当年都是我常游的去处。

我曾像王维描绘《辋川图》那样,细细品味吴中暮春景物,也常常吟诵王右丞的诗句。定个还乡的归期天公已应许,身上春衫还是小蛮的细针密线,曾浸湿了西湖依依的泪雨。

注释

  1. 1伯固:苏轼诗友苏坚,字伯固,随苏轼在杭州三年。
  2. 2黄耳:狗名。这里用此典表示希望常通音信。
  3. 3《辋川图》:唐王维于蓝田清凉寺壁上曾画《辋川图》。
  4. 4小蛮:歌妓名。这里指苏轼侍妾朝云。

赏析

这是首送人之作,作于公元1092年(元祐七年)。此词上阕抒写作者对苏坚归吴的羡慕和自己对吴中旧游的思念。用“黄犬”这一典故,表达出盼伯固回吴后及时来信。“呼小渡”数句细节传神,虚中寓实,给对方一种“伴你同行”的亲切感。下阕抒发了自己欲归不能的惋惜,间接表达对官海浮沉的厌倦。就伯固之“归”,抒说自己之“归计”。

在众多的送别词中,苏轼的这首《青玉案》可谓别具一格。一方面作者为送客而作,一方面自己还客居他乡,是为“客”中送客之作。整首词中心在于一个“归”字,既是羡慕苏坚归吴中,亦是悲叹自己归梦难成。“作个归期天定许”一句,奇境别开,明知不可归而犹言“天定许”,思归之情,倍见殷切。“小蛮针线”则显出宦游天涯之可衰,情真意切,其意境绝非柳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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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苏轼

苏轼(一○三七~一一○一),字子瞻,一字和仲,自号东坡居士,眉山(今属四川)人。仁宗嘉祐二年(一○五七)进士。六年,试制科,授签书凤翔府节度判官厅事。英宗治平二年(一○六五),除判登闻鼓院,寻试馆职,除直史馆。三年,父洵卒,护丧归蜀。神宗熙宁二年(一○六九),服除,除判官告院兼判尚书祠部,权开封府推官。四年,通判杭州。历知密州、徐州。元丰二年(一○七九),移知湖州,乌台诗案狱起,贬黄州团练副使。四年,移汝州团练副使。八年春,得请常州居住,十月知登州。寻召除起居舍人。哲宗元祐元年(一○八六)迁中书舍人,改翰林学士。四年,知杭州。六年,除翰林学士承旨,寻知颍州。历知扬州、定州。绍圣元年(一○九四),贬惠州。四年,再贬儋州。徽宗即位,赦还,提举玉局观。建中靖国元年,卒于常州,年六十六(按:轼生于仁宗景祐三年十二月十九日,时已入公元一○三七年)。孝宗时谥文忠。有《东坡集》四十卷、《后集》二十卷、《和陶诗》四卷等。《宋史》卷三三八有传。 苏轼诗,卷一至卷四六,以清道光刊王文诰《苏文忠公诗编注集成》为底本,卷四七、四八,以清乾隆刊冯应榴《苏文忠诗合注》为底本。校以宋刊半叶十行本《东坡集》《东坡后集》(残,简称集甲)、宋刊半叶十二行本《东坡集》《东坡后集》(残,简称集乙,集甲、集乙合称集本)、宋眉山刊《苏文忠公文集》(残,简称集丙)、宋黄州刊《东坡先生后集》(残,简称集丁),宋刊《东坡先生和陶渊明诗》(简称集戊)、宋刊《集注东坡先生诗前集》(残,简称集注)、宋嘉泰刊施元之、顾禧《注东坡先生诗》(残,简称施甲)、宋景定补刊施、顾《注东坡先生诗》(残,简称施乙,施甲、施乙合称施本)、宋黄善夫家塾刊《王状元集百家注分类东坡先生诗》(简称类甲)、宋泉州刊《王状元集百家注分类东坡先生诗》(残,简称类乙)、元务本书堂刊《增刊校正王状元集注分类东坡先生诗》(简称类丙,类甲、类乙、类丙,合称类本)、明成化刊《东坡七集》(简称七集)、明万历刊《重编东坡先生外集》(简称外集)、清查慎行《补注东坡编年诗》(简称查注)、清冯应榴《苏文忠诗合注》(简称合注)。参校资料一为金石碑帖和著录金石诗文的专著的有关部分;一为清人、近人的苏诗校勘批语,其中有何焯所校清康熙刊《施注苏诗》(简称何校),卢文弨、纪昀所校清乾隆刊查注(分别简称卢校、纪校),章钰所校缪荃孙覆明成化《东坡七集》(简称章校)。卷四八所收诗篇除《重编东坡先生外集》外,还分别采自《春渚纪闻》、《侯鲭录》等书,亦据所采各书及有关资料进行校勘。新辑集外诗,编为第四九卷。起仁宗嘉祐四年己亥十月,公按:谓苏轼还朝,侍宫师按:谓苏洵自眉山发嘉陵,下夔、巫,十二月至荆州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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