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焚浦江龙德寺经藏与卷轴化为玉诸公谈禈论佛指真画伪如泥中洗泥余窃不取且火之焚物无所不坏独经卷不随土木灰烬者理固灼然岂俟多谈因戏为一诗然不可以付寺僧也
·郑刚中
盗火阿兰若,一燎无余屋。
独此龙宫书,入火变为玉。
琤然断甓中,幖帙犹可目。
众谓有哲匠,秘愿发心腹。
提斧入昆山,雕镌作奇福。
不然纸墨灰,委地安可触。
或谓刻楮者,一叶尚难速。
谁能俄顷间,就此千万轴。
吾闻一切法,万物皆具足。
法存形岂忘,法坏形乃覆。
彼既自断坏,智者莫能续。
是书佛所传,法性妙含蓄。
无尽如虚空,生灭自兴伏。
贞尝无动摇,坚固莫摧辱。
文字遂因依,清凉逼炎酷。
吾又稽儒书,如彼庄周属。
亦谓忠信人,水火不能毒。
矧此微妙语,天人共归宿。
岂容轻破坏,一槩随土木。
想当妖焰燃,人惊鬼神哭。
烟消火力寒,拨灰开韫匵。
告尔缁衣流,营修愈宜笃。
当求琅玕类,刳以函其牍。
勿谓字画泯,不可事观读。
目击道犹存,况复具轮毂。
作者
郑刚中
郑刚中(一○八八~一一五四),字亨仲,一字汉章,号北山,又号观如,婺州金华(今属浙江)人。高宗绍兴二年(一一三二)进士,授温州军事判官。六年,除枢密院编修官。八年,迁殿中侍御史。九年,为枢密行府参谋出谕京陕,归除权礼部侍郎,寻兼详定一司又兼权刑部侍郎。十年,除试礼部侍郎。十一年,擢枢密都承旨,为川陕宣谕使。十二年,迁川陕宣抚副使兼营田。十七年,以忤秦桧罢,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桂阳居住,徙复州、封州安置。二十四年卒,年六十七。有《北山集》三十卷(《直斋书录解题》卷一八)。事见本集卷末附录郑良嗣《郑公年表》,宋何耕《宋故资政殿学士郑公墓志铭》,《宋史》卷三七○有传。 郑刚中诗,以清康熙三十六年郑世成刻本(藏北京图书馆)为底本。校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简称四库本)、《金华丛书》所收同治十一年永康胡凤丹据康熙重刻本(简称金华丛书本)及《两宋名贤小集·石羊山房集》等。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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