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修步屧相过属疾不能倒屣戏赠

·沈与求

簿书日在手,佳思挽不留。

而能痛拨置,时来访清幽。

古木占城阴,一曲萦寒流。

落影插清泚,绿荫亦巳稠。

结亭坐蟠石,傲兀忘拘囚。

雄谈功名外,俊气横九州。

事故未应尔,长恐坐阻修。

造物小儿相,妒我得暂休。

河鱼竟中溃,午枕犹扶头。

双凫飞舄声,历历过墙陬。

此兴岂复浅,何当起从游。

试令开丈室,子能问疾不。

作者

沈与求

沈与求(一○八六~一一三七),字必先,德清(今属浙江)人。徽宗政和五年(一一一五)进士,补归安尉,累迁通判明州。高宗召对,除监察御史。历兵部员外郎、殿中侍御史,以议迁都事,出知台州。召还,再除侍御史,迁御史中丞,移吏部尚书兼权翰林学士兼侍读。出为荆湖南路安抚使、知潭州,未几奉祠。绍兴四年(一一三四),起知镇江府兼两浙西路安抚使,召除参知政事。五年,兼权知枢密院事。七年,随高宗至建康,迁知枢密院事,卒,年五十二。谥忠敏。著有《龟溪集》十二卷。《宋史》卷三七二有传。 沈与求诗,以《四部丛刊续编》明刊《沈忠敏公龟溪集》为底本。校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简称四库本)。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

相关篇目

同为 沈与求 或同一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