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胡邦衡之新州贬所二首 其一

·王庭珪

囊封初上九重关,是日清都虎豹闲。

百辟动容观奏牍,几人回首愧朝班。

名高北斗星辰上,身堕南州瘴海间。

不待他年公议出,汉廷行召贾生还。

译文

奏折闯过关卡送达朝廷,恰好这天虎豹被关禁闭。

百官们惊恐地看着密奏,却没有几人为怯懦羞愧。

胡邦衡公忠义心名高北斗,却身堕南海边毒瘴之地。

用不着几年后公正评议,朝廷会将胡公重新召回。

注释

  1. 1胡邦衡:胡邦衡,字邦衡。绍兴八年(1138),胡邦衡上书朝廷请斩秦桧等人,受到除名编管的处分,到绍兴十二年(1142)又被贬往新州(今广东新兴)。
  2. 2囊封:古代臣子上给皇帝的秘密奏章,都用囊装起,以防泄露,也叫封事。
  3. 3九重关:指朝廷。
  4. 4清都:神话传说中天帝居住的宫阙。据说清都共有九道门,南虎豹把守。
  5. 5百辟:朝中大臣。
  6. 6奏牍:书写奏章的简牍。
  7. 7瘴海:有瘴气的(恶性疟疾流行的)滨海地区。
  8. 8贾生:汉代贾谊,谪居长沙。

创作背景

《送胡邦衡之贬所》作于高宗绍兴十二年(1142)。胡邦衡反对秦桧的妥协投降政策,上书高宗请斩秦桧,秦桧大怒将胡邦衡贬往新州(在南海边)欲置之于死地。据岳珂《程史》载“胡忠简铨既以乞斩秦桧掇新州之祸,直声震天壤,一时士大夫畏罪箝舌,莫敢与立谈,独王卢溪庭玮诗而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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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庭珪

王庭珪(一○八○~一一七二),字民瞻,自号卢溪真逸(《诚斋集》卷八○《卢溪先生文集序》),吉州安福(今属江西)人。徽宗政和八年(一一一八)进士,调衡州茶陵县丞。宣和末年退居乡里。高宗绍兴十二年(一一四二),胡铨上疏斥秦桧,贬岭南,庭珪独以诗送,后以此于十九除名编管辰州。二十五年,秦桧死,许自便。孝宗隆兴元年(一一六三),召对,改左承奉郎,除国子监主簿。以年老力辞,主管台州崇道观。乾道六年(一一七○),再召见。七年,至阙,除直敷文阁,领祠如故。八年,卒,年九十三。传世有《卢溪集》,此外著述颇多,均已佚。事见《省斋文稿》卷二九《王公行状》、本集卷首《王公墓志铭》。《宋史翼》卷七○有传。 王庭珪诗,以明嘉靖五年梁英刊《卢溪先生文集》五十卷(其中卷一至卷二五为诗,藏北京图书馆)为底本。校以清李兆洛藏抄本《泸溪文集》二十卷(简称李本、卷一至卷一○为诗,藏上海图书馆)、清同治七年王廉端刊《泸溪集》十六卷(简称王本,卷一至卷八卷诗,藏上海图书馆)、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简称四库本)。间采近人傅增湘校语(简称傅校)。集中杂著与新辑得之集外诗,依次编为第二十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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