祠风师酬提刑赵学士见贻

·范仲淹

先王制礼经,祠为国大事。

孟春祭风师,刺史敢有二。

斋戒升于坛,拜手首至地。

所祈动以时,生物得咸遂。

勿鼓江海涛,害我舟楫利。

昊天六七月,会有雷雨至。

慎无吹散去,坐使百谷悴。

高秋三五夕,明月生天际。

乃可驱云烟,以喜万人意。

愿君入薫弦,上副吾皇志。

阜财复解愠,即为天下赐。

八使重古礼,作诗歌祭义。

诚欲通神明,非徒奖州吏。

贤哉推此心,良以警有位。

作者

范仲淹

范仲淹(九八九~一○五二),字希文,吴县(今江苏苏州)人。幼孤,母改嫁长山朱姓,遂名朱说,入仕后始还姓更名。真宗大中祥符八年(一○一五)进士。仁宗朝仕至枢密副使、参知政事。曾主持“庆历新政”,提出明黜陟、抑侥幸、精贡举等十事。历知睦、苏、饶、润、越、永兴、延、耀、庆、邠、邓、杭、青等州军。皇祐四年,改知颍州,赴任途中病故,年六十四。谥文正。著有《范文正公集》,有北宋刊本,范文正公集》二十卷,《四部丛刊》景明翻元刊本增别集四卷。《宋史》卷三一四有传。 范仲淹诗,以《四部丛刊》本为底本。校以宋本、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简称四库本)。别集中重出诗两首,已予删除。另辑得之集外诗编为第六卷。

相关篇目

同为 范仲淹 或同一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