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伸仲归漆塘以语及君臣际经书满腹中为韵十首 其二

·葛胜仲

家贫困百须,禄廪不时给。

接淅不渍糠,孤斟但饮湿。

长者车辙至,园蔬亲掇拾。

主礼不如意,八九更论十。

牛心饷会稽,猪肝售安邑。

兹事固幺麽,力亦不能及。

作者

葛胜仲

葛胜仲(一○七二~一一四四),字鲁卿,常州江阴(今属江苏)人(《宋史》作丹阳人,误。丹阳是其晚年寓居,见本集卷二一《里中无居寓丹阳县书怀》)。哲宗绍圣四年(一○九七)进士。元符二年(一○九七),官杭州司理参军。徽宗建中靖国元年(一一○一),为兖州教授。崇宁二年(一一○三),入为太学正。大观元年(一一○七),充提举议历所检讨,兼宗正丞。二年,迁礼部员外郎,以事责知歙州休宁。政和三年(一一一三),召复原职。四年,擢国子司业。六年,除国子祭酒,以言事落职提举江州太平观。宣和元年(一一一九),起知汝州,因拒宦官李彦括田,徙湖州。六年,移邓州,以在湖州时忤朱勔,落职食祠禄。高宗建炎四年(一一三○),起再知湖州。绍兴元年(一一三一),致仕归。十四年,卒,年七十三,谥文康。有《丹阳集》八十卷、外集二十卷,已佚。清四库馆臣据《永乐大典》辑为二十四卷,其中诗七卷。事见本集卷末附其婿章倧《文康葛公行状》,《宋史》卷四四五有传。 葛胜仲诗,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为底本,参校残本《永乐大典》。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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