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鏊
·韦骧
石鏊久已传,往还迷所自。
下马诘亭卒,指以水之涘。
徐行即其旁,执镢俟我至。
问其将胡为,云此久埋秘。
泥沙亦易发,应手可立致。
逡巡肆挥举,两鏊露精粹。
青如碧琅玕,光莹非琢治。
圆模出自然,小大羌有贰。
石根不可穷,名鏊乃以类。
象物固其偶,芜没良可喟。
傥非以名求,何以见珍异。
顾我乏高才,为诗强标识。
作者
韦骧
韦骧(一○三三~一一○五),原名让,字子骏,世居衢州,父徙钱塘(今浙江杭州)。仁宗皇祐五年(一○五三)进士,调睦州寿县尉,以母丧不赴。服阕后官兴国军司理参军,历知婺州武义县、袁州萍乡县、通州海门县,通判滁州、楚州。入为少府监主簿。哲宗元祐元年(一○八六),擢利州路转运判官,移福建路。元祐七年,召为主客郎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七七)。久之,出为夔州路提点刑狱,知明州。晚年提举杭州洞霄宫。徽宗崇宁四年卒,年七十三。有文集二十卷,赋二十卷,今存《钱塘集》有缺佚。《咸淳临安志》卷六六有传。 韦骧诗,以清丁丙嘉惠堂刊瓶花斋吴氏影写宋乾道本《钱塘韦先生文集》为底本,校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简称四库本)。另从《永乐大典》中辑得集外诗四首,附于卷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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