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木

·曾巩

庭中有佳树,清影四面垂。

往往风雨夜,蛟龙此投依。

留之待鸾凤,未许燕雀窥。

谁谓乌鸟恶,安巢最高枝。

不顾白日照,直傍阴虹飞。

自恃栖托稳,岂忧弹射危。

三春独翱翔,百鸟敛羽仪。

凤凰不能争,况乃凫雁微。

既务志意得,都为世可欺。

白昼攫鼎肉,从容择牷牺。

近人不肯避,一怒终夜啼。

遭其瞰墙屋,祸患岂可移。

听之欲占赦,妇女固已痴。

忿害乃其所,何肯报福厘。

行路指之叹,童稚争骂讥。

鹦鹉献至尊,言语固可奇。

翡翠输太府,器服所取资。

雉鸡美文章,贽赠理亦宜。

鹰鹯逐恶鸟,天威得施为。

关雎于周室,耿洁配后妃。

莫如此鸟顽,饱食无所裨。

一善不能有,丑声日交驰。

但知择嘉处,巍然治其栖。

众怒未易忽,徼幸亦有斯。

安知无刀斧,崩分弃毛皮。

且勿引蠹虫,使树心本披。

亦有爱搏击,钩连枭与鸱。

亦勿乐顺己,窟穴藏狐狸。

凡能致大患,尠不自豪牦。

未知引避去,此语足自规。

惜哉种树意,长与事乖违。

古来亦如此,壮士徒嗟悲。

作者

曾巩

曾巩(一○一九~一○八三),字子固,世称南丰先生,建昌军南丰县(今属江西)人。仁宗嘉祐二年(一○五七)进士。历官太平州司法参军、馆阁校勘、集贤校理兼判官告院,出通判越州,历知齐、襄、洪、福、明、亳、沧诸州。神宗元丰三年(一○八○)判三班院,迁史馆修撰。五年,为中书舍人。六年,病逝于江宁,年六十五。理宗时追谥文定。《宋史》卷三一九有传。曾巩出欧阳修门下,以散文著称。有《元丰类稿》五十卷,《续元丰类稿》四十卷,《外集》十卷。今仅存《元丰类稿》,并有宋刻《曾南丰先生文粹》十卷和金刻《南丰曾子固先生集》三十四卷传世。 曾巩诗九卷,以清康熙五十六年长洲顾崧龄刻《元丰类稿》为底本,校以元大德八年东平丁思敬刻本(简称元刻本),并吸收清何焯《义门读书记》(简称读书记)中的校勘成果。参校本有:明正统十二年邹旦刻本(简称正统本),明嘉靖四十一年黄希宪刻本,有顾之逵跋并录何焯批校(简称顾校本),明嘉靖王抒刻本,有吴慈培录何焯校跋(简称吴校本),明隆庆五年邵廉刻本,有傅增湘校跋并录何焯校跋(简称傅校本),明万历二十五年曾敏才等刻本(简称万历本),明万历二十五年曾敏才等刻清顺治十五年重修本,有章钰校并录何焯、姚椿校(简称章校本),金刻本《南丰曾子固先生集》(简称曾子固集)等。集外诗附于编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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