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仁次道斋礼院予与和叔过之值其方饮引去二君以诗见谢三首 答次道 其二

·韩维

昔予有行迈,辱赠猗兰辞。

今我复来游,重贻黄鹄诗。

兰以喻芳洁,撷佩正所宜。

鹄以兴翅邈,鸾皇共追随。

句成自有法,意厚良不訾。

投非所当授,乃反骇且疑。

兰生深林间,蔼然抱幽姿。

鹄有江海志,孤轩谢羁雌。

残折兰色改,跂尚鹄性悲。

愿君两置是,逍遥以相期。

作者

韩维

韩维(一○一七~一○九八),字持国,颍昌(今河南许昌)人。亿子,与韩绛、韩缜等为兄弟。以父荫为官,父死后闭门不仕。仁宗时由欧阳修荐知太常礼院,不久出通判泾州。为淮阳郡王府记室参军。英宗即位,召为同修起居注,进知制诰、知通进银台司。神宗熙宁二年(一○六九)迁翰林学士、知开封府。因与王安石议论不合,出知襄州,改许州,历河阳,复知许州。哲宗即位,召为门下侍郎,一年余出知邓州,改汝州,以太子少傅致仕。绍圣二年(一○九五)定为元祐党人,再次贬谪。元符元年卒,年八十二。有集三十卷,因曾封南阳郡公,定名为《南阳集》(《直斋书录解题》卷一七)。《宋史》卷三一五有传。 韩维诗,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南阳集》为底本,校以清丁丙收藏的旧钞本(简称旧钞本,今藏南京图书馆)。录得的集外诗附于卷末。集中诗多重出,如卷七、卷八重《城西二首》,卷七《和三兄题蜀中花园》与卷一○《和景仁赋才元寄牡丹图》诗亦重。《城西二首》删卷八重出诗,因卷一○的重出诗有自注,删省卷七中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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