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忠斋山茨

·包恢

身何止不获,其背谁得窥。

心何存不测,其乡孰能知。

身心尚无迹,屋庐更何即。

变动元不居,问君欲奚适。

放之弥太虚,宇宙总我庐。

收之付野草,山茨敛吾居。

宇宙非穷大,山茨岂云细。

身心非以形,随寓靡有异。

此道淡不厌,淡中味何穷。

万物孰能动,真乐此室中。

或疑天下儒,久游蓬莱岛。

岂伊素草茅,但以盖茅好。

达者舍此谁,若将终身茨。

仁宅本同归,问舍非自私。

宇宙浩如许,藏用如谨独。

山固屹不移,茨敝当再覆。

覆可久自娱,庭草听自如。

茅茨或不翦,古圣兴不殊。

乐山见仁人,如茨看荣贵。

此屋虽似卑,谁识最高致。

作者

包恢

包恢(一一八二~一二六八),字宏父,一字道夫,号宏斋,建昌南城(今属江西)人。宁宗嘉定十三年(一二二○)进士,调金溪簿。历光泽簿,建宁府学教授,沿江制置司干官,通判台州、临安府,知台州,提点福建刑狱兼知建宁府,广东转运判官,提点浙西刑狱,知隆兴府兼江西转运使,湖南转运使。理宗景定初,拜大理卿,迁中书舍人。四年(一二六三),出知平江府兼发运使。度宗即位,召为刑部尚书。咸淳二年(一二六六)进签书枢密院事。三年致仕。四年卒,年八十七。有《敝帚集》,已佚。清四库馆臣据《永乐大典》辑为《敝帚稿略》八卷。事见《桐江集》卷三《读包宏斋敝帚集跋》,《宋史》卷四二一有传。 包恢诗,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为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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