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饶仲信静镜

·包恢

干不一动,静专动直。

坤不一静,静翕动辟。

艮不一止,动静以时。

本体如是,偏主则非。

惟学初机,贵以静入。

以至终养,贵以静习。

本体既然,动静一如。

乾坤合德,无二无余。

心为天君,尊无伦比。

圣贤言心,初无论拟。

心比于镜,佛说云然。

镜虽有光,孰拟心天。

镜光则死,心光则活。

活则不滞,死则不豁。

佛法寂灭,匪干匪坤。

若复本心,非彼能昏。

人以欲动,非动之性。

所以贵静,自动自静。

其道光明,无物可并。

惟省尽伦,是为全人。

眼高四海,至此乃真。

作者

包恢

包恢(一一八二~一二六八),字宏父,一字道夫,号宏斋,建昌南城(今属江西)人。宁宗嘉定十三年(一二二○)进士,调金溪簿。历光泽簿,建宁府学教授,沿江制置司干官,通判台州、临安府,知台州,提点福建刑狱兼知建宁府,广东转运判官,提点浙西刑狱,知隆兴府兼江西转运使,湖南转运使。理宗景定初,拜大理卿,迁中书舍人。四年(一二六三),出知平江府兼发运使。度宗即位,召为刑部尚书。咸淳二年(一二六六)进签书枢密院事。三年致仕。四年卒,年八十七。有《敝帚集》,已佚。清四库馆臣据《永乐大典》辑为《敝帚稿略》八卷。事见《桐江集》卷三《读包宏斋敝帚集跋》,《宋史》卷四二一有传。 包恢诗,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为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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