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集拙诗成一十五卷因题卷末戏赠元九李二十

·白居易

一篇长恨有风情,十首秦吟近正声。

每被老元偷格律,苦教短李伏歌行。

世间富贵应无分,身后文章合有名。

莫怪气粗言语大,新排十五卷诗成。

译文

一篇《长恨歌》多么有文采风情,十首《秦中吟》则是匡时济世的正声。

常常被元稹学去了我诗中的格律,李绅也不得不佩服我的歌行。

世间的富贵我大概没有缘分,身后文章才会留下我的声名。

别笑我气粗,满口大话,新编的十五卷诗集已经完成。

注释

  1. 1元九:指元稹(微之);李二十:指李绅。这二人都是诗人白居易的好友。
  2. 2长恨:指诗人于元和元年(806年)创作的著名长诗《长恨歌》。此诗叙述唐玄宗与杨贵妃的爱情悲剧,其中对唐玄宗的重色误国进行了某些讽刺,所以他自认其诗有风人之情,美刺之旨。
  3. 3秦吟:指诗人于贞元、元和之际创作的一组反映民间疾苦的著名讽喻诗——《秦中吟》。正声:指《诗经》中的“雅诗”。
  4. 4老元:指元稹。偷:朋友间的戏词,实际上是学习、效仿的意思。格律:作诗在字数、句数、平仄、押韵等方面的格式。
  5. 5短李:指李绅。《新唐书·李绅传》:“(绅)为人短小精悍,于诗最有名,时号短李。”伏:通“服”,佩服,服气。
  6. 6应:大概。无分:没有缘分。
  7. 7身后:死后。合:应该。
  8. 8言语大:夸口,说大话。
  9. 9排:编排。

创作背景

唐宪宗元和十年(815年)诗人白居易因遭谗被贬江州(今江西九江)。自己虽在政治宦途上遭挫,但多年来所创作的几百首诗文却足以自矜。于是,他“检讨囊帙”,将约八百首诗,分为四类:讽谕诗、闲适诗、感伤诗、杂律诗,编成十五卷,集成后题了这首诗。

赏析

此诗既是诗人为自己的诗集题记,又是赠友之作,而且是“戏赠”,即兼有与友人戏谑的意思。全诗八句,诗人首先举出自己全部诗作中最有名气、流传最广的代表作,表明自己的创作用心。先列出长篇叙事诗《长恨歌》,强调其情感文采;再列出讽喻组诗《秦中吟》,强调其社会价值:接近《诗经》之“正声”。白居易特意列举出了自己的这些作品,意在表明自己的以诗歌干预现实的思想和自己成功的实践。

诗第三、四两句下,诗人曾分别自注:“元九向江陵日,尝以拙诗一轴赠行,自是格变。”又注:“李二十尝自负歌行,近见余乐府五十首,默然心伏。”元稹写诗乃受到白居易的启发,李绅、白居易同作乐府,但白居易的新乐府诗,后来居上,令李绅自叹弗如,这里称元稹为“老元”,称李绅为“短李”,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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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白居易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谥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谥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谥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谥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谥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其先太原人,后迁居下邽。贞元十六年擢进士第,元和初又擢才识兼茂、明于礼用科。任左拾遗,出为江州司马,历刺杭、苏二州,以刑部尚书致仕。会昌六我卒,年七十五。补诗二首。(复出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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