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中吟十首 歌舞

·白居易

秦中岁云暮,大雪满皇州。

雪中退朝者,朱紫尽公候。

贵有风雪兴,富无饥寒忧。

所营唯第宅,所务在追游。

朱门车马客,红烛歌舞楼。

欢酣促密坐,醉煖脱重裘。

秋官为主人,廷尉居上头。

日中为一乐,夜半不能休。

岂知阌乡狱,中有冻死囚。

译文

秦中一年时光已将尽,一场大雪落满了长安城。

大雪中退朝回家的官员,都是身穿朱紫官服的公侯。

权贵们有赏风雪的兴致,富豪们没有饥寒的忧愁。

需经营的唯有豪华的住宅,忙碌的只是成群结伙,追逐游乐。

车马纷纷来了许多贵客,唱歌跳舞红烛照耀着高楼。

喝得痛快忘形地紧坐在一起,醉得发热脱去身上的皮裘。

秋官是宴会的主人坐在下首,廷尉是客人坐在上头。

从中午起摆开筵席张乐饮酒,一直闹到半夜还不能罢休。

他们哪里知道阌乡的牢狱,里面有冻死的冤囚。

注释

  1. 1歌舞:一作“伤阌乡县囚”。
  2. 2岁云暮:年终。云,语气助词。
  3. 3皇州:唐朝帝都长安城。
  4. 4风雪兴:这里指赏风雪的兴致。风雪,一作“风云”。
  5. 5营:营求。
  6. 6第宅:府第,住宅。
  7. 7务:从事。
  8. 8追游:成群结伙,追逐游乐。
  9. 9朱轮:贵族所乘车以朱红色漆轮。一作“朱门”。
  10. 10促:靠近。
  11. 11秋官:掌刑狱的官员。
  12. 12廷尉:秦汉时掌刑狱审判的长官,相当于唐代的大理寺卿。
  13. 13阌(wén)乡:旧县名,在今河南灵宝西北部。

创作背景

《秦中吟十首》是白居易在唐宪宗元和五年(公元810年)前后创作于长安的一组讽喻诗。这组诗是作者在政治思想情绪高涨的情况下写成的。本诗是组诗中的第九首。

译文、注释与赏析来自 古诗文网,经 yht050511/gushiwen 整理。

作者

白居易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谥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谥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谥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谥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谥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其先太原人,后迁居下邽。贞元十六年擢进士第,元和初又擢才识兼茂、明于礼用科。任左拾遗,出为江州司马,历刺杭、苏二州,以刑部尚书致仕。会昌六我卒,年七十五。补诗二首。(复出一首)

相关篇目

同为 白居易 或同一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