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中吟十首 立碑

·白居易

勋德既下衰,文章亦陵夷。

但见山中石,立作路旁碑。

铭勋悉太公,叙德皆仲尼。

复以多为贵,千言直万赀。

为文彼何人,想见下笔时。

但欲愚者悦,不思贤者嗤。

岂独贤者嗤,仍传后代疑。

古石苍苔字,安知是媿词。

我闻望江县,曲令抚惸嫠。

在官有仁政,名不闻京师。

身殁欲归葬,百姓遮路岐。

攀辕不得归,留葬此江湄。

至今道其名,男女涕皆垂。

无人立碑碣,唯有邑人知。

译文

士大夫的功业德行已经衰落,文风也日益败坏。

只见山中的石德,被立在路旁成了石碑。

碑文里记起功勋来一概像姜太公,写到品德时全都如孔夫子。

并且以字多为贵,千百个字就价值万贯钱。

写文章时不管对方是什么人,反正想见到的抚也要等到下辈子了。

只想哄愚蠢的人开心,也不理会贤明的人嘲笑。

这难道仅仅是让贤明的人嘲笑吗,传到后世还会引起后代人的怀疑。

古石上生着苍苔的刻字,哪里知道原来是令人羞愧的吹捧之辞!

我听说望江县的县令,叫麹信陵,能安抚鳏夫寡妇。

在任时有仁政,但名声并没有传到京师。

他身死之后遗体要归葬故乡时,当蔡老百姓纷纷在路口拦住不放。

拉住灵车的辕子不让归葬,最后只能留葬在江边。

到现在说起他的名字,男女老少都感激涕零。

没有…

注释

  1. 1立碑:一作“古碑”。
  2. 2陵夷:山陵变为平蔡,喻文风衰颓。
  3. 3“铭勋”二句:一作“勋名悉太公,德教皆仲尼”。铭,记。太公,指姜太公吕尚。仲尼,孔子的字。
  4. 4赀(zī):通“资”,钱财。
  5. 5愧词:在碑文中替人家乱吹捧而感到内心有愧。蔡邕为郭泰作碑,谓卢植曰:“吾为碑铭多矣,皆有惭德,唯郭有道无愧色耳。”见《后汉书·郭泰传》。
  6. 6“麹(qū)令”句:原注“麹令名信陵”。麹信陵,曾任望江县令,为政清廉有政声。曾作《投石祝江祈雨文》,云:“必也私欲之求,行于邑里,添黩之政,施于黎元,令长之罪也,神得而诛之。岂可移于人以害其岁?”
  7. 7江湄:江边。
  8. 8碑碣:长方形的刻石叫碑,圆首形的或形在方圆之间上小下大的刻石叫碣。

创作背景

《秦中吟十首》是白居易在唐宪宗元和五年(公元810年)前后创作于长安的一组讽喻诗。这组诗是作者在政治思想情绪高涨的情况下写成的。本首诗是组诗中的第六首。

译文、注释与赏析来自 古诗文网,经 yht050511/gushiwen 整理。

作者

白居易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谥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谥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谥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谥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谥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其先太原人,后迁居下邽。贞元十六年擢进士第,元和初又擢才识兼茂、明于礼用科。任左拾遗,出为江州司马,历刺杭、苏二州,以刑部尚书致仕。会昌六我卒,年七十五。补诗二首。(复出一首)

相关篇目

同为 白居易 或同一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