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中吟十首 重赋

·白居易

厚地植桑麻,所要济生民。

生民理布帛,所求活一身。

身外充征赋,上以奉君亲。

国家定两税,本意在爱人。

厥初防其淫,明敕内外臣。

税外加一物,皆以枉法论。

奈何岁月久,贪吏得因循。

浚我以求宠,敛索无冬春。

织绢未成匹,缲丝未盈斤。

里胥迫我纳,不许暂逡巡。

岁暮天地闭,阴风生破村。

夜深烟火尽,霰雪白纷纷。

幼者形不蔽,老者体无温。

悲喘与寒气,并入鼻中辛。

昨日输残税,因窥官库门。

缯帛如山积,丝絮如云屯。

号为羡余物,随月献至尊。

夺我身上煖,买尔眼前恩。

进入琼林库,岁久化为尘。

译文

在大地上种植桑麻,是为了给百姓提供生活之需。

百姓种桑植麻,纺织布帛,亦仅仅是为了能让自己生存下来。

在保证自己衣食住行所必需之后,其余之物均作为赋税供奉给了皇上。

国家制定两税法,本意是推行仁政,为民解忧。

在实行伊始,就防止征收过度,诏令里明白地宣示内外诸臣:

税外不许滥加税目,如果有地方官敢不这样做,便以违法定论。

无奈经过漫长的岁月,贪官污吏得以苟且因循。

沿用旧制进行敲诈勒索,为了加官进爵,不分冬春地搜刮钱财。

丝织的绢帛还没有成匹,蚕茧缫出的丝还未满一斤。

里胥就来催逼我们缴税了,并声明不许任何人怠慢延迟。

岁暮时节,天气奇寒,阴风怒号,席卷着破败的村落。

夜已经很深了,烟火早已熄灭,大雪纷纷扬扬。

小孩衣不蔽体,老人通…

注释

  1. 1厚地:与“高天”相对,大地的意思。
  2. 2理布帛:将丝麻织成布帛。
  3. 3身外:身外之物,指满足自身生活需要之外的布帛。
  4. 4两税:即两税法,唐德宗时宰相杨炎所定。
  5. 5厥(jué)初:其初。防其淫:防止滥增税目。
  6. 6因循:沿袭,照旧不变的意思。
  7. 7敛索:搜括。无冬春:不分冬春。
  8. 8缲(sāo)丝:抽茧出丝。
  9. 9逡(qūn)巡:迟疑,延缓。
  10. 10阴风:冷风。
  11. 11霰(xiàn):雪珠。
  12. 12悲喘:悲伤地喘息。一作“悲啼”。
  13. 13残税:余税,尚未交清的税。
  14. 14絮:不能织帛的丝,可用以絮衣,俗称丝绵。如:一作“似”。
  15. 15羡余物:盈余的财物。这里指超额征收的赋税。
  16. 16随月:即“月进”,每月进奉一次。一作“随日”。
  17. 17琼林库:泛指皇帝积贮私财的内库。

创作背景

《秦中吟十首》是白居易在唐宪宗元和五年(公元810年)前后创作于长安的一组讽喻诗。这组诗是作者在政治思想情绪高涨的情况下写成的。本诗是组诗中的第二首。

赏析

《重赋》表现了当时皇帝除国库外,另设私库,储藏群臣进贡的财物,以供自己享乐之用的现实。地方官员借机巧立名目,大肆搜刮聚敛,以赋税之盈余的名义向皇帝进贡,从而得到加官晋爵的机会。广大劳动人民则在重税压迫下困苦不堪。作者对此现象大为不满,但限于当时的认识水平没有或不敢把矛头指向皇帝,只得对贪官污吏作出强烈批评。但诗的后半部分对重赋产生的后果的大力渲染,无形中强化了对“本意在忧人”而实“夺我身上暖”的最高统治者的仇恨。

译文、注释与赏析来自 古诗文网,经 yht050511/gushiwen 整理。

作者

白居易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谥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谥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谥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谥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谥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其先太原人,后迁居下邽。贞元十六年擢进士第,元和初又擢才识兼茂、明于礼用科。任左拾遗,出为江州司马,历刺杭、苏二州,以刑部尚书致仕。会昌六我卒,年七十五。补诗二首。(复出一首)

相关篇目

同为 白居易 或同一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