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中吟十首 议婚

·白居易

天下无正声,悦耳即为娱。

人间无正色,悦目即为姝。

颜色非相远,贫富则有殊。

贫为时所弃,富为时所趋。

红楼富家女,金缕绣罗襦。

见人不敛手,娇痴二八初。

母兄未开口,已嫁不须臾。

绿窗贫家女,寂莫二十余。

荆钗不直钱,衣上无真珠。

几回人欲聘,临日又踟蹰。

主人会良媒,置酒满玉壶。

四座且勿饮,听我歌两途。

富家女易嫁,嫁早轻其夫。

贫家女难嫁,嫁晚孝于姑。

闻君欲娶妇,娶妇意何如。

译文

天下没有纯正的乐声,只要听起来悦耳,使人感到欢娱就行。

人世间本无什么标准的美色,只要自己认为好看,那就是美女。

如果容颜相貌相差不大,但是家庭穷富有差异。

那么贫穷时会被对方嫌弃,富贵时会很顺利的走在一起。

住在富丽堂皇的阁楼里面的富家小姐,常常用金丝线绣织绫罗嫁衣。

人来了,也不收敛,才刚刚十六岁,还常常撒娇装傻。

家人还没有开口张罗,就有人上门提亲,并顺利地嫁人了。

住在简易的陋室里面的穷苦小姐,一个人,都长到二十多岁了。

头上戴的是不值钱的荆条钗,衣裳没有任何装饰。

有好几次,人们上门想下聘礼;但是到了说好的日子,又开始犹豫。

只有好的媒人,上门撮合姻缘时,待主人安排酒宴,杯里倒满酒后。

大家且慢着饮酒,先听我说完婚姻这种事…

注释

  1. 1秦中:古地名,指现在陕西省关中平原地区。长安地处秦中。
  2. 2贞元:唐德宗李适的年号(785—805)。元和:唐宪宗李纯的年号(806—820)。
  3. 3议婚:一作“贫家女”。
  4. 4正声:最标准最好听的声音。
  5. 5正色:最标准最好看的颜色,美色。
  6. 6悦目:好看。姝(shū):美女。
  7. 7罗襦(rú):用丝织品做的短衣。
  8. 8娇痴:娇小天真、不懂事理的意思。
  9. 9须臾:很快。
  10. 10绿窗:窗前多草木,指穷人家。
  11. 11荆钗:用茎木制作的头钗,指首饰简陋。直:通“值”。
  12. 12踟(chí)蹰(chú):心中犹豫不决的样子。
  13. 13两途:两种道路,两种选择。
  14. 14轻:看不起。
  15. 15姑:丈夫的母亲,即婆婆。

创作背景

《秦中吟十首》是白居易在唐宪宗元和五年(公元810年)前后创作于长安的一组讽喻诗。这组诗是作者在政治思想情绪高涨的情况下写成的。本首诗是其中的第一首。

赏析

《议婚》一诗对当时崇尚的婚姻观作了一番评论,对当时受封建门第观念影响重财轻人,攀高结富的恶俗做出揭露与批判,并对难于出嫁的贫家女寄予了同情。主旨在于抒写“富家女易嫁”和“贫家女难嫁”。从全诗的诗意看,“悦目”的标准,既含容貌美,尤含心灵美。富家女虽易嫁,却“嫁早轻其夫”,贫家女难嫁,却“嫁晚孝于姑”。足见选美标准有贫富善恶之别,具重要的社会意义。

译文、注释与赏析来自 古诗文网,经 yht050511/gushiwen 整理。

作者

白居易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谥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谥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谥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谥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谥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其先太原人,后迁居下邽。贞元十六年擢进士第,元和初又擢才识兼茂、明于礼用科。任左拾遗,出为江州司马,历刺杭、苏二州,以刑部尚书致仕。会昌六我卒,年七十五。补诗二首。(复出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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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为 白居易 或同一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