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紫阁山北村

·白居易

晨游柴阁峰,暮宿山下村。

村老见余喜,为余开一尊。

举杯未及饮,暴卒来入门。

柴衣挟刀斧,草草十余人。

夺我席上酒,掣我盘中飧。

主人退后立,敛手反如宾。

中庭有奇树,种来三十春。

主人惜不得,持斧断其根。

口称采造家,身属神策军。

主人慎勿语,中尉正承恩。

译文

清晨去游览紫阁峰,傍晚投宿在山下农村。

村老见了我,十分欣喜,为我设宴,打开了酒樽。

刚端起酒杯,还未沾唇,一群横暴的士兵冲进大门。

为首的身穿紫衣,带着刀斧,乱嘈嘈地约有十几个人。

他们夺去我席上的好酒,又抢走我盘中的美飧。

当主人的反而退后站立,恭敬地拱着手,好像来宾。

院子里长着一株珍奇的树,种下它已有三十个秋春。

主人虽然爱惜它,也救它不得,看着他们拿斧头砍断树根。

他们口称是为皇上伐木营造的人,隶属皇上的神策军。

主人啊,你千万沉住气,不要开口,神策军中尉正受到皇上恩宠信任。

注释

  1. 1紫阁峰:终南山的著名山峰,在今陕西西安南百余里。《陕西通志》卷九引《雍胜略》曰:“旭日射之,烂然而紫,其峰上耸,若楼阁然。”故名“紫阁”。
  2. 2暮宿:傍晚投宿。
  3. 3余:我。
  4. 4开一尊:设酒款待的意思。“尊”同“樽”。
  5. 5暴卒:横暴的士兵。
  6. 6紫衣:指穿三品以上紫色官服的神策军头目。挟:用胳膊夹着。
  7. 7草草:杂乱粗野的样子。
  8. 8掣(chè):抽取。
  9. 9飧(sūn):晚饭,亦泛指熟食,饭食。
  10. 10敛手:双手交叉,拱于胸前,表示恭敬。
  11. 11奇树:珍奇的树。此句语本《古诗十九首·庭中有奇树》。
  12. 12采造家:指专管采伐、建筑的官府派出的人员。采造,指专管采伐、建筑的官府。
  13. 13神策军:中唐时期皇帝的禁卫军之一。
  14. 14中尉:神策军的最高长官。承恩:得到皇帝的宠信。

创作背景

这首诗就是作者在《与元九书》中所说的使“握军要者切齿”的那一篇,大约作于唐宪宗元和四年(809年)前后,地点在鄠县(今陕西户县)的杜家庄。此时作者于长安任左拾遗。

赏析

此诗开头两句对宿紫山北村的缘由作了说明,原来他是因“晨游紫阁峰”而“暮宿山下村”的。诗人之所以要“晨游”,是为了欣赏山峰上的美景。早晨欣赏了紫阁的美景,悠闲自得往回走,直到日暮才到山下村投宿,碰上的又是“村老见余喜,为余开一尊”的美好场面,作者的心情是很愉快的。但是,“举杯未及饮”,不愉快的事发生了。

开头四句,点明了抢劫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抢劫对象,表现了诗人与村老的亲密关系及其喜悦心情,为下面关于暴卒的描写起了有力的反衬作用,是颇具匠心的。中间的十二句,先用“暴卒”“草草”“紫衣挟刀斧”等贬义词句刻画了抢劫者的形象;接着展现了两个场面:一是抢酒食;二是砍树。

写抢酒食的四句诗,表现出暴卒、作者和主人的三种不同表现。“夺”和“掣…

译文、注释与赏析来自 古诗文网,经 yht050511/gushiwen 整理。

作者

白居易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谥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谥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谥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谥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谥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其先太原人,后迁居下邽。贞元十六年擢进士第,元和初又擢才识兼茂、明于礼用科。任左拾遗,出为江州司马,历刺杭、苏二州,以刑部尚书致仕。会昌六我卒,年七十五。补诗二首。(复出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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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为 白居易 或同一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