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刈麦

·白居易

田家少闲月,五月人倍忙。

夜来南风起,小麦覆陇黄。

妇姑荷箪食,童穉携壶浆。

相随饷田去,丁壮在南冈。

足蒸暑土气,背灼炎天光。

力尽不知热,但惜夏日长。

复有贫妇人,抱子在其傍。

右手秉遗穗,左臂悬敝筐。

听其相顾言,闻者为悲伤。

家田输税尽,拾此充饥肠。

今我何功德,曾不事农桑。

吏禄三百石,岁晏有余粮。

念此私自媿尽日不能忘。

译文

农家很少有空闲的月份,五月到来人们更加繁忙。

夜里刮起了南风,覆盖田垄的小麦已成熟发黄。

妇女们担着竹篮盛的饭食,儿童手提壶装的水,

相互跟随着到田间送饭,收割小麦的男子都在南冈。

他们双脚受地面的热气熏蒸,脊梁上烤晒着炎热的阳光。

精疲力竭仿佛不知道天气炎热,只是珍惜夏日天长。

又见一位贫苦妇女,抱着孩儿站在割麦者身旁,

右手拿着捡的麦穗,左臂挂着一个破筐。

听她望着别人说话,听到的人都为她感到悲伤。

因为缴租纳税,家里的田地都已卖光,只好拾些麦穗充填饥肠。

现在我有什么功劳德行,却不用从事农耕蚕桑。

一年领取薪俸三百石米,到了年底还有余粮。

想到这些暗自惭愧,整日整夜念念不忘。

注释

  1. 1刈(yì):割。题下注“时任盩厔县尉”。
  2. 2覆(fù)陇(lǒng)黄:小麦黄熟时遮盖住了田埂。覆:盖。陇 :同“垄”,这里指农田中种植作物的土埂,这里泛指麦地。
  3. 3妇姑:媳妇和婆婆,这里泛指妇女。荷(hè)箪(dān)食(shí):用竹篮盛的饭。荷:背负,肩担。箪食:装在竹篮里的饭食。
  4. 4童稚(zhì)携壶浆(jiāng):小孩子提着用壶装的汤与水。浆:古代一种略带酸味的饮品,有时也可以指米酒或汤。
  5. 5饷(xiǎng)田:给在田里劳动的人送饭。
  6. 6丁壮:青壮年男子。南冈(gāng):地名。
  7. 7足蒸暑土气,背灼炎天光:双脚受地面热气熏蒸,脊背受炎热的阳光烘烤。
  8. 8但:只。惜:盼望。
  9. 9其:指代正在劳动的农民。
  10. 10秉(bǐng)遗穗:拿着从田里拾取的麦穗。秉,拿着。遗,遗失
  11. 11悬:挎着。敝(bì)筐:破篮子。
  12. 12相顾言:互相看着诉说。顾:视,看。
  13. 13闻者:白居易自指。为(wèi)悲伤:为之悲伤(省略“之”)。
  14. 14输税(shuì):缴纳租税。输,送达,引申为缴纳,献纳。
  15. 15我:指作者自己。
  16. 16曾(céng)不事农桑:一直不从事农业生产。曾:一直、从来。事:从事。农桑:农耕和蚕桑。
  17. 17吏(lì)禄(lù)三百石(dàn):当时白居易任周至县尉,一年的薪俸大约是三百石米。石:古代容量单位,十斗为一石(古时候念dàn)。
  18. 18岁晏(yàn):年底。晏,晚。
  19. 19念此:想到这些。
  20. 20尽日:整天,终日。

创作背景

《观刈麦》这首诗大约作于公元805年(唐贞元二十一年)至806年(元和二年)间,是白居易任陕西盩厔(今陕西省周至县)县尉时有感于当地人民劳动艰苦、生活贫困所写的一首诗。是作者早期一首著名讽谕诗。

赏析

《观刈麦》是白居易任周至县县尉时有感于当地人民劳动艰税、生活贫困所写的一首诗,作品对造成人民贫困之源的繁重租税提出指责.对于自己无功无德又不劳动却能丰衣足食而深感愧疚,表现了一个有良心的封建官吏的人却主义精神。这首诗作于唐宪宗元和二年(807),诗人三十六岁。周至县在今陕西省西安市西。县尉在县里主管缉捕盗贼、征收捐税等事。正因为白居易主管此事;所以他对劳动人民在这方面所受的灾难也知却得最清楚:诗人想到自己四体不勤却饱食禄米,内心十分惭愧。于是直抒其事,表达了对劳动人民的深切同情。

全诗分四层,第一层四句,交代时天及其环境气氛。"具田家少闲月,五月人倍忙"具,下文要说的事情就发生"具人倍忙"具的五月。这两句总领全篇,而且一开头就流露出…

译文、注释与赏析来自 古诗文网,经 yht050511/gushiwen 整理。

作者

白居易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谥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谥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谥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谥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谥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其先太原人,后迁居下邽。贞元十六年擢进士第,元和初又擢才识兼茂、明于礼用科。任左拾遗,出为江州司马,历刺杭、苏二州,以刑部尚书致仕。会昌六我卒,年七十五。补诗二首。(复出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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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为 白居易 或同一典籍